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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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老夫子传媒精品入口研究生培养基地评估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4-11    点击:

研究生培养单位、培养基地: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》(教研〔20209号)、《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辽教办发〔202135号)、《辽宁省加强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工作若干措施》(辽政办〔202253号)、《老夫子传媒精品入口研究生培养基地遴选与管理办法》(锦医大校字〔2022337 号)等文件精神,加强研究生培养基地质量建设及运行管理,学校开展研究生培养基地评估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估范围

研究生培养基地评估名单(附件1

二、评估程序

1.基地自评

接受评估的培养基地,按照老夫子传媒精品入口研究生培养基地评估指标(附件2和附件3),填写老夫子传媒精品入口研究生培养基地评估报告书。按照培养基地类型填写附件4或者附件5。将自评结果(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)在评估报告书中注明。自评报告时间20231-12月。

2.学校评估

学校研究生学院负责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、基础医学学科组建专家评议组(预计5月份走访),其他学科由相关培养单位组建专家评议组,对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议,确定评估结果。

三、材料报送

培养基地自评工作报告书(附件4和附件5),PDF版(加盖公章)和Word版,以“培养基地+自评报告”命名发送至邮箱:jzmuyjspyk@126.com,截止时间430日。联系人:魏老师 0416-3675211

四、其他

1、省级示范基地评估:根据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,获批省级示范基地每3年接受一次省级检查评估,请辽宁智慧安鲜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(农业)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(护理),填写自评报告(附件6)(注明:该模板是去年农业专业学位评估模板)。此项工作由食品与健康学院和护理学院负责,待省教育厅正式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上报。

2、请公共卫生学院、药学院、护理学院、食品与健康学院、畜牧兽医学院负责所属基地协议签署工作,电子版于430日前研究生学院备案,纸质版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归档。


老夫子传媒精品入口研究生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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